EB-1(A)杰出人才移民十大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提交足够的证明材料,证明自己在所在领域具备的特殊才能和杰出成就,并获得国家或国际同行业的认可奖项。二、申请人能够在未来以此才能贡献于美国并推进美国在此领域内的社会进步。三、申请人在申请时不需要在美国获得具体工作职位,但在申请人获批进入美国后要在申请的相关领域内工作。
此类别申请,移民法规定了十条标准,如果申请人具备十项中的至少三项,便可以提出申请。十条标准如下:
一、申请人在本专业领域获得过国家级或国际知名奖项。
二、拥有国家级或以上协会会员资格,该协会只授予取得杰出成就的专业人员。
三、有全国性报刊、主流媒体对申请人取得成就的个人专访。
四、担任国家级项目评委、比赛裁判或重要学术期刊审稿人等。
五、在行业内作出发明创造的重大贡献,例如建立行业标准、发明专利颇具效益、被广泛应用等具有独创性的重要贡献。
六、在主流媒体或学术期刊发表过学术期刊论文或出版过书籍。
七、举办过国家级以上的个人作品展览、演奏会或成果展示会等。
八、在业内知名企业、机构、协会或实验室中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或发挥重要作用。
九、申请人领取比其它同行业更高的薪水或报酬;或年纳税薪资至少百万元以上。
十、申请人在艺术表演中获得商业成功,如:高票房记录,录像带或影碟高销售记录;或获得过百万以上商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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